题目: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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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1)P偶数=24=12(2)树状图为:或列表法为:第一次第二次12341-213141212-324231323-434142434-所以P4的倍数=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