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

题型:问答题

题目: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答案:

参考答案:参考例文
               对绑架犯罪必须严惩
  在20世纪70年代那一特殊的历史时期,绑架犯罪曾经一度在我国绝迹,因此,1979年刑法没有将绑架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加以规定。但是80年代以后,绑架犯罪在我国一些地方重现,而且,近些年来呈现增多的趋势,1997年刑法遂将绑架罪作为一个独立的具体的犯罪加以规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麻醉等方法,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犯罪,绑架犯罪成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高度关注的犯罪,是公安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因此,绑架犯罪分子也就成为“严打”的对象。
  本案中,被告人张强雄采取诱骗手段控制了张艳、陶小怡两名小学生的人身自由,将他们作为人质向他们的父母索要金钱,属于典型的绑架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张强雄故意杀死两名小学生,属于绑架杀人,依据我国刑法应当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记者调查材料来看,被告人没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情节,相反,却有许多应当从重处罚的犯罪情节。其中,较为重要的犯罪情节有:被害人是两名小学生,因而对于犯罪的自我防卫能力极弱,被告人张强雄与两名小学生熟悉,因而其绑架行为更容易得逞,不仅被害人无力反抗,而且被害人的亲属、学校也难以防范;被告人张强雄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心中毫无禁忌,属于“杀人无忌”,表现出很强的残忍性,其本人对于社会的危险性很大。所以,一审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张强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完全正确的。
  这起恶性的绑架杀人案件竟起源于被告人张强雄突发奇想,反映了被告人张强雄的人格之中可能具有某种不正常的地方,即人格异常,但是又不属于精神病的范畴。日前,我国的刑事审判实践,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基本上不将人格异常情况作为从宽处理的情节考虑。所以,从记者的调查来看,法庭似乎也没有对被告人张强雄可能的人格异常情况进行调查。但是,如果被告人张强雄属于精神病人,在实施绑架杀人的过程中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则不负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属于精神病人以及是否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需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对于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患者,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属于不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由政府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治疗。对于精神病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如何采取强制治疗措施以防卫社会,我国法律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尚无比较完备的法律规则体系。假使本案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实施绑架杀人时无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由于其行为客观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其自身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应当由政府强制治疗。
  本案的发生令人震惊和遗憾,但是人们始终生活在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里,风险来自于方方面面。本案的发生可能会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以至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仅仅依靠刑事法律的书面规定和公安司法机关的事后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尽管我们试图在全社会范围内从根本上消灭这种风险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政府、社会乃至家庭如何能够有效地预防、控制此类犯罪的发生,防止公民成为此类犯罪的被害人,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的,当然也是复杂而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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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多项选择题

《物权法》明确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为物权中,属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利益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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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合同权利是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E.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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