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法定之债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本题中,债的标的只有一个,即乙、丙公司的保证责任,因此不属于选择之债,选项A错误。《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乙、丙公司并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正确。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乙、丙没有约定保证份额,故不属于按份之债,选项C错误。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如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本题中的债权债务关系源自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属于意定之债。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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