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市东方公司欠乙市南方公司100万元贷款,已到偿还期;丙市北方公司欠甲市东方公司80万元借款也已到偿还期,还款履行地为丁市。东方公司对北方公司的债权怠于行使,使得南方公司的货款收不回来,造成南方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现在,南方公司准备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
如法院受理了南方公司的起诉,北方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是( )。
A.被告
B.共同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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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