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某玩具厂招用了一批十四五周岁的女孩子从事玩具加工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批女孩子已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某玩具厂招用了一批十四五周岁的女孩子从事玩具加工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批女孩子已经在玩具厂工作了半年,后被有关部门发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玩具厂和女孩子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玩具厂有权要求女孩子们返还已支付的工资

B.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玩具厂遣返未满16周岁的女孩子,并处以罚款

C.已满16周岁的女孩子,玩具厂有权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D.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没收玩具厂雇用这批女孩子工作的违法所得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劳动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玩具厂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禁止性规定,所以玩具厂与女孩子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劳动力支出后就不可回收,所以不能像一般的无效民事合同一样适用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处理方式。因此如果劳动者已经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根据劳动法规、劳动政策等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题中女孩子们提供了劳动,与玩具厂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报酬,因此玩具厂无权要求女孩子们返还工资,所以A选项不正确。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该条规定,对于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所以B选项正确。劳动行政部门无权没收用人单位的违法所得,所以D选项不正确。玩具厂的玩具加工工作不属于《劳动法》第64条规定的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玩具厂当然可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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