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如人民法院判决本案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则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下列哪些情形除外
A.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有改变
B.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理由有改变
C.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事实和理由均有改变
D.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考点] 具体行政行为的重新作出
《行诉法解释》第54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
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第55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