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患者女,66岁,因“反复耳郭红肿伴疼痛1年余”来诊。患者于1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双侧耳

题型: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题目:

患者女,66岁,因“反复耳郭红肿伴疼痛1年余”来诊。患者于1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双侧耳郭红肿,疼痛明显,时有耳鸣、眩晕,无发热,反复发作,可自行缓解,未予正规治疗。5个月前出现耳郭、颈肩、腰背部、下肢关节疼痛,伴发热,予头孢类药物抗感染治疗后耳郭肿胀及疼痛症状减轻,但停用抗生素后,出现左下肢踝关节肿痛。提示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未见异常,C-反应蛋白28.80mg/L,红细胞沉降率44mm/1h,抗核抗体(-),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踝关节X线未见明显骨质破坏。

该患者目前的诊断有()

A.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B.支气管哮喘

C.肺部感染

D.复发性多软骨炎

E.支气管结核

F.肿瘤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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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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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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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项选择题

2012年2月3日,失去双臂,却用双脚弹出生命音符的刘伟被评为2011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刘伟的颁奖词是:当命运的绳索无情地缚住双臂,当别人的目光叹息生命的悲哀,他依然固执地为梦想插上翅膀,用双脚在琴键上写下:相信自己。那变幻的旋律,正是他努力飞翔的轨迹。刘伟事迹给我们的启示是()

A.要做一个物质、精神都富有的人

B.要追求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C.要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

D.要用自强不息的精神去铸就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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