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有甲乙两公司,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称为关联方。( ) A.甲和乙公司互相持有对方少量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有甲乙两公司,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称为关联方。( )

A.甲和乙公司互相持有对方少量股票
B.甲公司是乙公司的上游企业
C.甲和乙同是一家公司的两个子公司
D.甲和乙共同出资建立一家公司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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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D解析:[评析] 在多道批处理系统中,为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运行的程序应具备计算型和I/0型均衡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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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案情:市纺织厂(位于和平区)于2003年8月30日,为了转变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以市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担保人向市河西区城市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合同在河西区签订,后纺织厂用贷款购买了一套德国产的纺织生产线。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利息为9.6%。由于市纺织厂的技术力量不够,结果导致该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转,直到2004年4月仍无法归还信用社的贷款及利息。后信用社多次与市纺织厂交涉未果,信用社得知市纺织厂已将生产线转卖,且资金已用于归还别的债务,又经过调查,信用社发现该市服装一厂(位于广泰区)购买纺织厂的棉纱欠货款80万元,而且该款项已经到期,但纺织厂不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为了保证贷款及利息及时收回,信用社于2004年4月29目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河东区滨河路20号刚刚建成的一座正在出售的价值1亿元的写字楼。同时,为了保障代位权的正常行使,信用社又向法院提出将次债务人市第一服装厂的相当于80万元的财产进行诉前的财产保全。后来,该案经过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进行抽查时,发现此案的判决有错误。遂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
问题:

河东区人民法院能否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滨河路20号的写字楼为什么法院能否对次债务人市纺织厂的相当于80万元的财产进行诉前的财产保全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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