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古董商人谢嘉福居住于白云市秦山区,老伴于 * * 中去世。有一独子谢小福,未婚, 1993

题型:问答题

题目:

古董商人谢嘉福居住于白云市秦山区,老伴于 * * 中去世。有一独子谢小福,未婚, 1993年外出经商后一直下落不明。经谢嘉福申请,秦山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5月8日宣告谢小福死亡。2000年7月,谢嘉福因病去世,留下20万元存折一张、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及古董。谢嘉福生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为其办理后事时发现,他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其他亲人,于是向秦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认定谢嘉福的遗产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于2000年9月2日发布财产认领公告。2001年10月26日,该法院的独任审判员孙志经审理作出裁定,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有,终结此案。2002年4月,谢嘉福被宣告死亡的儿子谢小福重新出现在白云市,向秦山区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并要求继承遗产。 根据以上案情介绍,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在公告期间,有人对该遗产主张债权,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诉法意见》第197条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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