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原告与被告关系不好,被告怀恨在心。2010年5月,原告新婚后不久,被告即将自己起草并

题型:问答题

题目:

原告与被告关系不好,被告怀恨在心。2010年5月,原告新婚后不久,被告即将自己起草并打印的材料四处张贴。在材料中,被告宣称原告从小就被其继父蹂躏,人格怪异,等等。被告的这种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原告遂于同年6月起诉被告,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10000元。被告则辩称,其散发的材料内容属实,法院可以查证。但是法院受理案件后,针对被告所说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证实被告说的内容完全失实。
问:(1)本案涉及何种侵权行为
(2)该种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1)本案中,被告将印有侮辱性词语的材料加以散发,给原告的精神造成极大伤害,被告的行为属于故意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谓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所享有的就其品质、信誉、才能等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他人的名誉。名誉权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法定性,法律对名誉权的客体范围及其内容的限制都做出了规定。第二,专有性,名誉权是人身权的一种,它与人身不可分离,既不能转让也不能被剥夺。第三,与财产相关联性,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其本身并非财产,不能直接表现为财产利益,但是它体现了主体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有很大的关系,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使其社会评价降低,不可避免地会给受害人带来经济损失。
(2)侵害名誉权是侵权行为的一种,其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相同,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又具有其自身特点,故其认定标准与一般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有些不同。
第一,行为人向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指以暴力、语言、文字等形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是指通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一般也可以分为口头语言诽谤与书面文字诽谤两类。除了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外,该行为还必须指向特定的人。本案的受害人特定化为原告本人。
第二,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为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所知悉。一般来说,诽谤行为都是公开地向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散布。“造成一定的影响”,“造成损害”是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中被告四处散发传单的行为足以造成影响,形成损害。
第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必须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只要能证明有损害名誉权的行为存在,不需证明实际损害后果的发生,即可认定为损害名誉权,因为“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知悉”是以推断受害人的名誉在他人心中受到影响。侵害名誉权会造成精神损害,有时也会损害财产权利,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本案中,原告的精神伤害极大。
第四,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当然要承担民事责任,过失行为也会形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因为认定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主要看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并造成其名誉、精神损害及财产损失。本案中,被告是出于故意实施的行为,故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此外,该行为还要求侵害行为与侵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一般以相当因果关系为判断标准。本案也是具备因果关系的。故被告应承担民事责任。

试题推荐
微信公众账号搜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