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为A公司的大股东,假设李某代B公司50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若A公司拟于2009年8月收购B公司35%的股份,则关于该项收购,下列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B公司的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本次收购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取得了4名独立董事的同意
B.B公司的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本次收购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取得了3名独立董事的同意
C.B公司董事会将本次收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D.B公司董事会将本次收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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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