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材料一:1731年,广东布政使杨永斌奏:定例,铁器不许出境货卖,而洋船私带,禁止尤严。……查雍正七、八、九年(1729-—1731年),夷船出口,每船所买铁锅,少者自一百连、二三百连不等,多者至五百连,并有至一千连者……应请照废铁之例,一体严禁。
——《清世宗宪皇帝实录》
材料二:18世纪中叶,由于海外对中国丝绸需求量大,出口利润高,太湖地区的丝绸大量从广州出口,使国内丝价不断上涨。有大臣上奏说:“民间商贩希图重利出卖,洋艘转运,多至盈千累万,以致丝价日昂。”于是,乾隆二十四年颁布了一道谕旨,规定出洋的商船“每船准其配买土丝五千斤、二蚕湖丝三千斤(土丝和二蚕湖丝都是质地较差的丝)”,头蚕湖丝(优质蚕丝)禁止出口。
——据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两则材料反映了当时清政府的什么政策?这一政策对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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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