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哪些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题型:问答题 简答题

题目: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哪些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前5点为主要内容)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8、劳动合同管理;

9、奖惩;

10、裁员;

11、集体合同期限;

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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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案情:2012年5月,兴平家装有限公司(下称兴平公司)与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大昌公司)。在大昌公司筹建阶段,兴平公司董事长马玮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马玮又委托甲协助处理公司设立事务。   2012年5月25日,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戊的房屋作为大昌公司将来的登记住所。   2012年6月5日,大昌公司登记成立,马玮为公司董事长,甲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兴平公司以一栋厂房出资;甲的出资是一套设备(未经评估验资,甲申报其价值为150万元)与现金100万元。   2013年2月,在马玮知情的情况下,甲伪造丙、丁的签名,将丙、丁的全部股权转让至乙的名下,并办理了登记变更手续。乙随后于2013年5月,在马玮、甲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全部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不知情的吴耕,也办理了登记变更等手续。   现查明:第一,兴平公司所出资的厂房,其所有权原属于马玮父亲;2011年5月,马玮在其父去世后,以伪造遗嘱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并于同年8月,以该厂房投资设立兴平公司,马玮占股80%。而马父遗产的真正继承人,是马玮的弟弟马祎。第二,甲的100万元现金出资,系由其朋友满钺代垫,且在2012年6月10日,甲将该100万元自公司账户转到自己账户,随即按约还给满钺。第三,甲出资的设备,在2012年6月初,时值130万元;在2013年1月,时值80万元。   问题:

在甲不能补足其100万元现金出资时,满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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