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被告人李某,男,15岁,系某校学生。2003年10月3日将另一名学生刺成重伤。11月3日,一审法院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李某表示不委托辩护人。法院遂于11月11日开庭公开审理此案,并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
问: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中有无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的情形?如有,请一一指出。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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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在一定条件下,能在尽可能稀的溶液中检出尽可能少量的供试品,反应对这一要求所能满足的程度,即称为反应灵敏度。利用灵敏度的反应,有可能检出痕量的供试品,也可能用极小量的试样和极稀的试液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