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背景材料:某集团公司总部大楼,地下1层,地上16层,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混凝

题型:判断题 案例分析题

题目:

背景材料:某集团公司总部大楼,地下1层,地上16层,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30。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于2012年5月28日开始浇筑二层楼面,连续浇筑混凝土1200m3

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性现场检查以维勃稠度作为指标。

答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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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李某借给王某人民币5万元,因为二人是朋友关系,李某没有要王某出具借条。当李某索要时,王某拒不承认曾有借款一事。无奈中,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过程中,李某拿出王某写给他的一封信,称在该信中王某提及借款一事,可以作为借款的证据。

王某辩称该信不是他写的,信上的字迹可以为证。此时,该信作为是否是王某所写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哪一类证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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