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2016年7月,北京市某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法院认为,被告贺天下公司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2016年7月,北京市某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法院认为,被告贺天下公司推出的产品外包装未经原告洪某的许可,复制、使用并修改了涉案作品,且产品上没有标注原告洪某为作者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向原告洪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主要是因为被告侵犯了原告()

①署名权和获得勰辨权②复制、发行、改编权③汇编、展览权④广播、出租权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被告推出的产品外包装未经原告洪某的许可,复制、使用并修改了涉案作品,且产品上没有标注原告洪某为作者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获得勰辨权、复制、发行、改编权等,因此①②符合题意;这种行为并没有侵犯展览权与广播权,③④排除。故本题答案选C。

【考点】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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