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2003年1月1日,某甲在公园游玩时,把佩戴的一条项链丢失。该项链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

题型:不定项选择

题目:

2003年1月1日,某甲在公园游玩时,把佩戴的一条项链丢失。该项链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某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该项链后来被某乙以拍卖价买下。2004年秋,某乙因参加运动会,把项链放在更衣室中,因人多混杂,管理不善,项链被小偷偷走。2005年1月,这个小偷被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小偷供认自己曾偷得一条项链,并已将该项链以900元现款卖给了同事某丙,某丙并不知内情。经查,项链的失主为某乙。某乙即根据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某乙拿回来项链后又借给某丁使用。某甲偶然认得此项链是自己在公园丢失的那条,要求某乙返还,某乙不允;某丙也认为项链是自己买的,要求拥有该项链,三方争执不下,于是某甲和某丙均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项链的所有权。请回答下列问题。

某丙从小偷处购得项链的行为属于:

A.善意取得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无效民事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前题已述,某丙不是善意,不能构成善意取得,B、C项也不能成立。《民法通则》第58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该行为应当是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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