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 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
被转码了,请点击底部 “查看原文 ” 或访问 https://www.tikuol.com/2018/0628/7581d6ca16b299642ba917107e03a526.html
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对解析: 国务院是国家进行宏观管理的最高机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行政措施、制定的各项行政法规、发布的各项决定和命令,以及颁布的重大方针政策,会对证券市场产生全局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