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范某、朱某、罗某(17岁)结成犯罪团伙,在1997年至1998年间在S市南区城乡结合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范某、朱某、罗某(17岁)结成犯罪团伙,在1997年至1998年间在S市南区城乡结合部多次实施抢劫行为,共抢劫财物价值15万余元,期间还致王甲死亡。该犯罪团伙被侦破后,由检察机关向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其中书记员王乙系受害人王甲的弟弟。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5年,朱某有期徒刑8年,罗某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后,罗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改判罗某有期徒刑4年,朱某有期徒刑10年,并对三人分别判处罚金。
  请根据这些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本案中范某、朱某和罗某都没有委托辩护人,其中范某的理由是经济困难,则人民法院:

A.可以给范某指定辩护人,也可以不指定

B.不应当给朱某指定辩护人,因为其没有提出申请

C.应当给罗某指定辩护人,因为其是未成年人

D.应当分别给三人指定辩护人,因为三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理由:本题考查我国刑诉法关于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考生有可能根据第34条第1项的规定而选择A,但实际上,由于本案的特殊性,即三位被告人曾抢劫并致一人死亡,依法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且罗某还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本案的正确答案应当是C和D,选择A和B都是迷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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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该项目为该市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计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该项目拟采用BOT方式建设,市政府正在与有意向的BOT项目公司洽谈。为赶工期,政府方出面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人,为简明起见,采用表格形式见表4—18。

表4-18质疑答复备忘录
序号 问题 提问单位 提问时间 答复
1
n
在书面答复投标人的提问后,招标人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招标人书面通知各投标人,由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已从当天开始取消所有市内交通项目的收费,因此决定将收费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
问 题:

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不当之处请逐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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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翻译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译文:如果上上下下互相谋取利益,国家就危险了啊!

B.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译文:如果知道这种行为不合于道义,就应该赶快停止,为什么要等到明年呢?”

C.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译文:以天下人的快乐为快乐,以天下人的忧愁为忧愁,这样还不能称王的,是没有过的。

D.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译文:如果像这样,人民归顺他,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水势浩荡,谁又能够驾驭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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