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有

题型:问答题

题目: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业务为主。甲企业用货币出资;乙企业用厂房、设备等实物出资;丙企业以其商标权和专利权出资。三方约定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公司法》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2) 各发起人的出资应如何确认
(3) 各发起人的出资缴纳程序如何进行
(4) 公司董事会应由哪些方面的人士组成

答案:

参考答案:(1) 该公司系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2)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其出资金额必须经过评估确认,乙企业和丙企业的出资应以其提供的实物经评估确认的金额认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丙企业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 各发起人出资缴纳程序如下: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的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4) 根据规定,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因此,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除有甲、乙、丙企业的代表外,还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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