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股东权利可以不随股票的损毁、遗失而消失,股东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

题型:判断题

题目:

股东权利可以不随股票的损毁、遗失而消失,股东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股票是证权证券,即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股票代表的是股东的权利,只是把已存在的股东权利表现为证券的形式。因此,股东权利可以不随股票的损毁、遗失而消失,股东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本题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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