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案情]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

题型:问答题

题目:

[案情]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

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关于共同贪污的犯罪数额认定,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以犯罪总额说为基础对两种学说进行了折中,明确指出以犯罪总额说对集团贪污的首要分子和情节严重的主犯定罪处刑,并提出了“各共犯均应对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的处罚原则。由于犯罪总额说满足了共同犯罪原理的理论要求,同时也曾得到司法解释的采纳,目前已经成为刑法学界的通说。依照该说,在共同贪污中,个人贪污数额,不是泛指整个共同犯罪的数额,也不是指分赃数额,而是指个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数额。在本案中,徐某与顾某参与实施了针对所有101万的贪污行为,故犯罪数额应认定为1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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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题

材料一:“牵着你的手,却都看不见你”、“十面霾伏”……2013年的第二个周末,全国中东部地区陷入严重的雾霾和污染天气之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点监测的33个城市,空气质量级别都是“严重污染”,北京PM2.5浓度逼近1000.(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PM2.5标准值为小于每立方米10微克。)

材料二: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心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势、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雾霾天气的形成,有气象原因,但更多是人为因素。你人为“十面霾伏”出现的人为因素有哪些?(4分)

(2)“建设美丽中国,人人期盼”。你心目中的“美丽中国”应是一幅什么样的图景?(2分)

(3)雾霾天气,人人都是受害者,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责任。为建设美丽中国,请你出谋划策。(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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