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针对以下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1) 某区教育局为整顿全区中小学教育设施昆乱的状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针对以下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1) 某区教育局为整顿全区中小学教育设施昆乱的状态,经局党委讨论同意设立一个综合设备处,授权该处以该处的名义独立负责各学校的教育设备的管理、维修和日常维护,某学校认为该处行为其实是以管理之名义行索贿之便利,遂将该处告上法庭。(2)某乡镇企业在县政府的企业规划整改中,被县政府勒令与另一企业合并,由乡政府署名下发文件并负责实施,企业职工们不服,联名将县政府告上法庭。(3)某沿海开放城市市政府依据商务部下发的部门规章内设外资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越权实施行政行为导致市政府被诉。

A.(1)中被告应该是教育局和该综合处

B.(2)中被告应该是县政府:

C.(3)中被告应该是外资管理办公室

D.(3)中如果该办公室设立的依据不是部门规章而是市政府的决议,则被告应该是市政府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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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B解析:由σ2=β2σM+σ2(e)可得A、B、C的方差分别为:=(0.82×0.202)+0.252=0.0881;=(1.02×0.202)+0.12=0.05;=(1.22×0.202)+0.22=0.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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