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个体工商户张.山因购货急需,由其同乡好友马乃作一般保证人,向另一个体工商户王如林借款

题型:问答题 简答题

题目:

个体工商户张.山因购货急需,由其同乡好友马乃作一般保证人,向另一个体工商户王如林借款5万元,在借款合同上马乃以一般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后来,张山因经营不善,为逃债举家出走,不知下落。一年后债务到期,张山没有偿还债务。于是王如林直接向马乃索债。马乃认为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在王如林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张山的财产强制执行前,自己没有义务清偿,所以拒绝王如林的请求。王如林诉至法院,要求马乃履行保证义务,清偿张山所欠债务。 试分析: (1)张、马、王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有何法律依据 (2)这种关系是否变化,适用法律有否变化 (3)马乃应否清偿张山所欠债务,理由和根据何在

答案:

参考答案:

(1)张山、王如林、马乃三人是借款合同关系和保证关系,张山与王如林为借款合同关系,是主债务,马乃因在主合同中以一般保证人身份签字而成为保证人,是从债。 

(2)马乃因系一般保证人,依法理及担保法的规定,“他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由于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则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该案中马乃系一般保证人,马乃以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有依据的,但因债务人张山逃债举家出走,债权人王如林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于是出现了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定情形。 

(3)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根据《担保法》第17条关于在一定情况下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抗辩权的规定,马乃应当清偿张山所欠王如林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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