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地区甲、乙两日用化工厂为各自生产的香皂和普通洗涤用肥皂,于1992年8月17日向商标局同时申请“洁丽”和“洁力”注册商标。甲日用化工厂第一次在其产品(香皂)上使用“洁丽”商标是在1990年7月;乙日用化工厂在其普通肥皂上第一次使用“洁力”商标是在1989年6月。请问:
本案商标局应怎样处理?为什么?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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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错解析: 准则规定,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如商誉的初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