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丁、戊五人拟成立宏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5万元,丁用一间门脸房作价10万元出资,戊以一辆汽车作价15万元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为公司董事,甲为董事长,但甲对外签订合同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由甲、乙、丙三人协商确定。甲一次擅自与不知情之己签订买卖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该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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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