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根据《公安消防部廉政谈话和函询制度》规定,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须经()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根据《公安消防部廉政谈话和函询制度》规定,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须经()批准。

A、党委书记

B、党委会议

C、上一级党委

D、上一级党委书记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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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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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甲公司专门从事植入式血糖仪的研发和销售,于2005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乙国有独资公司(由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由于多项研发项目失败,甲公司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甲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8亿元。为了改善甲公司现有业务模式,消除未来的重大不确定性,2013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经协商,拟定了资产收购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1)丙公司所持有全资子公司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医疗卫生设备集成应用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的医疗软件企业,未来有可能向可穿戴医疗设备市场渗透,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在制品、在产品、产成品、存货及原材料等,作价共5亿元。

(2)乙公司将所持有的甲公司10%的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公司。

(3)丙公司将丁公司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甲公司,作价4亿元,甲公司除以现金收购外,还向丙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每股价格12元,作价1亿元。2013年6月20日,在未披露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的情况下,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乙公司与丙公司直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2013年6月30日,甲公司董事会就资产重组事项作出了决议并依法进行公告,提交股东大会讨论。2013年7月18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重组事项。除乙公司回避表决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32%。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22%。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甲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拟订的资产重组方案,该资产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说明理由。(3)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必须提供甲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乙公司是否应当回避表决?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能否通过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分别说明理由。

(5)在未披露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的情况下,乙公司与丙公司直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是否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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