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如果网站内有少量非原创文章(如转载),是否会影响网站的权重?

题型:问答题 简答题

题目:

如果网站内有少量非原创文章(如转载),是否会影响网站的权重?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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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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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项选择题 A2型题

一位住在妇产科病房的病人,手术后腹胀,哭闹着要找科主任林巧稚来给她看一看。林巧稚来后,经仔细查看,发现患者只是心理上有些问题,于是说了一些安慰她的话,病人便安静下来了,还有说有笑。有同事见了不以为然地说,这也值得林大主任来管?林巧稚莞尔一笑,说:"难道当主任的就非得看什么大病吗?""有些劳动是平凡的,好像毋须一顾,但是,它的精神是神圣的,一个人没有这种神圣的感觉,他就不会每件事都那么仔细、耐心地去作。"这充分体现了()

A.传统医学观、不伤害原则、同情美德

B.现代医学观、不伤害原则、同情美德

C.现代医学观、公正原则、正直美德

D.传统医学观、公正原则、正直美德

E.以上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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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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