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一8月女婴,生后一直人工喂养。尚未加辅食,近日时有夜惊多汗,今日突然惊厥发作,四肢抖

题型: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题目:

一8月女婴,生后一直人工喂养。尚未加辅食,近日时有夜惊多汗,今日突然惊厥发作,四肢抖动,面色苍白,约1分钟自行缓解,抽后玩耍如常,近2日流涕,但无发热及咳嗽,查体:营养发育较差,前囟平坦,方颅,颈强(-),心肺正常

该患儿诊断为()

A.高热惊厥

B.病毒性脑炎

C.癫痫

D.低血糖症

E.营养性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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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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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的题。

纵囚论

欧阳修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 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1.下列语句中,加粗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其自归以就死  约:约定     

B.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期:希望     

C.盖恩德入人之深而人之速  移:移动

D.不情以干誉  逆:违背

2.下列各组语句中,加粗的词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

A.然则何而可/是可天下之常法乎    

B.所以求此名也/所以纵之乎     

C.不意其必来冀免/吾见上下交相贼成此名也    

D.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圣人之法乎

3.下列对文中语句的解释,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对君子要讲信义,而对小人要施加刑罚。     

B.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施加刑罚而将犯人打入死地,这是罪大恶极的行为,这又让小人特别嚣张。     

C.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假如)料到犯人必会回来才将他们放走,这是上面(皇帝)窥察揣摩下面(囚犯)的想法。     

D.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哪里有所说的(皇帝)施加恩德与(囚犯)懂得了信义这种情形呢。

4.下列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区分君子与小人,要看其是否能够为了“义”殒身不恤,视死如归。

B.作者认为唐太宗纵囚的做法只不过是为了求得贤德君主之名,并不值得称赞。     

C.作者认为囚犯在明知必死时做出回去领死的抉择,才可以说施恩教化取得成功。

D.作者认为圣君明主治世应以人情为本,既不追求标新立异,也不追求作秀求名。   

5.用“/”给下面文言文断句。

中 射 之 士 使 人 说 王 曰 臣 问 谒 者 谒 者 曰 可 食 臣 故 食 之 是 臣 无 罪 而 罪 在 谒 者 也 且 

客 献 不 死 之 药 臣 食 之 而 王 杀 臣 是 死 药 也 王 杀 无 罪 之 臣 而 明 人 之 欺 王 王 乃 不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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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多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

B.向某(1989年1月8日生)因高中时认识几个街头混混,整天游手好闲,2006年12月25日圣诞节,在繁华街道上抢劫,被抓获,致使被害人倒地,经诊断为脑震荡。向某因涉嫌抢劫被起诉到人民法院。某区人民法院以向某系未成年人犯罪为由决定2007年2月12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C.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法律虽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辩护权利,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同被告人类似的诉讼权利。这些都是辩论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

D.王某,1998年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吴某侵占一案,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适用简易审理该案。由于该区法院案件较多,审判员每天都要开两个庭,所以按照惯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江某独任审理了该案,记录的是实习生小李(某大学大四学生)。但法院判决时署名的则是“审判员孙某”和“书记员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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