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2005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23.1万对,比上年减少44.1万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2005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23.1万对,比上年减少44.1万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 816.7万对,比上年减少44.1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6.4万对,与上年基本持平;结婚率为12.6‰,比上年降低0.7个千分点。从结婚年龄来看,2005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47%,25—29岁占34.3%,30—34岁占9.9%,35—39岁占4.9%,40岁以上占3.9%;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口以大城市居多,其中,40岁以上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口上海市最多,其次,依次是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 2005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78.5万对,比上年增加12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118.4万对,比上年增长13.2%,法院办理离婚60.1万对,比上年下降2.9%,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8267对,比上年增长41.8%;离婚率为2.73%。,比上年增加0.17个千分点。

2004年:在我国民政部门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的对数比约为()。

A.4.6

B.6.9

C.8.3

D.5.2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2004年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的有823.1+44.1=867.2万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18.4÷(1+13.2%)=104.6万对,两者之比约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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