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 )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责任免除项目。 A.地面突然塌陷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B.电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 )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责任免除项目。

A.地面突然塌陷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B.电器、电机、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造成的本身损毁
C.遭受盗窃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D.地震造成的一切损失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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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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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进入“十二五”时期,南通市明确了“优江拓海”的发展方向。随着南通城市定位的提升和交通区位的改善,未来以港闸区为核心的南通北部区域将成为南通中心城区融入上海、对接苏南、辐射苏北的前沿区。下图为南通市北新城拓展概念规划图。读图完成下列各题。

图示产业片区的布局特点表现为()

A.位于最小风频上风方向

B.远离城市和居民生活区

C.靠近运河、铁路等沿线

D.连片分布形成工业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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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项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周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注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酒后驾驶从出租人处租赁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人从现场逃逸。该机动车参加了强制保险。下面关于该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承租人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C.出租人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D.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承担垫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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