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以下关于权利质押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以下关于权利质押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订立合同时设立

B.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D.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

E.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解析: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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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郑同是某市机械研究所的工程师,从1996年开始,承接所里的省级科研课题——汽车节能应用系统的研究工作。经过5年的理论探索和反复试验,郑同于2001年11月研制成功了 ZH—2000型高效汽车节能装置。安装有该装置的汽车平均每百公里油耗可降低25--35%,该装置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和经济前景。机械研究所负责人决定就该装置申请发明专利,于 2002年3月7日寄出了有关专利申请文件。国家专利局于3月13日收到申请文件,信封上的邮戳为3月8日。专利局经初步审查发现,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缺少部分附图,于2002年4月3日通知研究所在1个月内补交。4月28日,研究所派专人补交了附图。专利局在初步审查通过后,根据研究所的要求,于2003年1月15日公布了该申请。2004年10月30日,经实质审查通过,该装置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并予以登记和公告。2004年12月,研究所与明光电子设备公司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每年500万元的使用费许可明光公司生产该装置。 请问:

郑同对该发明应享有何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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