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王某(男)在南方某省打工,其嫌打工太累,想捞点钱用用。2006年11月13日,王某持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王某(男)在南方某省打工,其嫌打工太累,想捞点钱用用。2006年11月13日,王某持刀抢劫邓某(女)提包,遭遇反抗而对邓某进行割喉(后被救活)。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王某提起公诉,被害人邓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能适用刑诉法

B.尽管在侦查阶段,王某与邓某就达成赔偿协议且王某已给付,法院仍然可以受理邓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协议书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和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不仅要适用民事诉讼法,还要适用刑事诉讼法和刑事、民事实体法,所以A项错误。根据《高法解释》第90条:“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所以,B项正确。《高法解释》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因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所以C项错误。《高法解释》第96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所以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试题推荐
题型:单项选择题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水果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对色、型、味等感官品质有较高的要求,而且对食品的污染和毒害问题越来越担心。因而生产无公害食品,无疑是当前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中以优取胜的途径之一。所以我们说无公害食品是满足人们需求的理想食品,是农产品生产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也是农业生产步入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为了与世界发展潮流相适应,农业部曾于1990年将无公害食品定名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安全、营养无公害类食品的统称。它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主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系列。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通常都形象地冠以“绿色”二字。
绿色食品向人们提出了一个新的食品质量概念。其核心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安全,二是营养,三是好吃。前两条是最基本的。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这充分说明了食品在人们生活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食品有不同的要求。过去,我国经济比较落后,物质生活不丰富,因而,人们对食品也不敢有过高的奢望,只讲填饱肚子,根本谈不上安全、营养、好吃。

过去人们对粮食的要求是:

A.品种多样
B.价格便宜
C.营养价值高
D.能吃饱就行

查看答案
微信公众账号搜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