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 70万元,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10%,双方适用增值税税率17%,材料已加工完毕,加工费已支付;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最终完工产品的应交消费税为30万元,则甲公司在该产品销售时应补交( )万元消费税。
A.15
B.30
C.20
D.35.1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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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