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樊某、宋某共同犯罪被起诉,2005年4月2日法院判决宣告处樊某和宋某8年有期徒刑,樊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樊某、宋某共同犯罪被起诉,2005年4月2日法院判决宣告处樊某和宋某8年有期徒刑,樊某提起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假设樊某4月9日提起上诉,4月10要求撤回上诉,则应视情况准许

B.假设樊某4月10日上诉,宋某没有上诉,4月11日樊某死亡,.则不进入二审程序

C.该案件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

D.二审法院可以减轻对樊某的徒刑刑罚,如果发现需要适用罚金,则可以适用罚金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考点:上诉 

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所以A错误。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所以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所以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7条第5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D选项是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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