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骨髓外造血是小儿时期需要增加造血时,造血器官的一种特殊反应,其临床表现为肝、脾、淋巴

题型: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题目:

骨髓外造血是小儿时期需要增加造血时,造血器官的一种特殊反应,其临床表现为肝、脾、淋巴结肿大,外周血中可见()

A.大量的原始红细胞

B.原始粒细胞和早幼粒细胞明显增多

C.出现幼稚淋巴细胞

D.有核红细胞或(和)幼稚中性粒细胞

E.异常淋巴细胞

答案: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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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选择题

2011年当地时间10月23日13时41分,土耳其东部(北纬38.8度,东经43.5度)发生了里氏7.2级的地震,震源深度仅5千米。

小题1:土耳其东部地震发生时,北京时间为

A.10月23日7时41分

B.10月23曰18时41分

C.10月23日8时41分

D.10月23日19时41分小题2:地震发生后,人们及时获取了地震对当地破坏程度的信息,其利用的技术手段主要是

A.“数字地球”系统

B.全球定位系统

C.地理信息系统

D.遥感技术小题3:上述地震的发生与板块运动密切相关,主要是因为该地位于

A.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生长边界附近

B.亚欧板块与非洲板块生长边界附近

C.亚欧板块与印度洋板块消亡边界附近

D.印度洋板块与非洲板块消亡边界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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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原告张三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北京市北城区,被告李四虽然家住北京市南城区,但其工作单位却在L省三河市,其户口也在三河市。北京市南城区法院认为此案不应由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给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北城区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法院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于是又将案件移送给被告住所地――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10月,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给北城区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案件后,经两次传李四谈话,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而且李四也要求回原籍处理;同时,被告人所在单位现已搬迁L省D县该案已不属我院管辖,特将全部案件材料退回你院审理。2003年3月,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所在单位既然已从L省三河市迁至 L省D县,就应由L省三河市直接将案卷材料移送 D县人民法院审理,于是又将该案材料移送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03年12月,L省D县人民法院接到三河市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以李四已于 2000年11月返家休养1年以上,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为由,又将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若2003年原告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是否受理若受理,法院如何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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