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临床常规酶法测定胆固醇采用的波长是() A.500nm B.540nm C.405n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临床常规酶法测定胆固醇采用的波长是()

A.500nm

B.540nm

C.405nm

D.450nm

E.630nm

答案:

被转码了,请点击底部 “查看原文 ” 或访问 https://www.tikuol.com/2017/0804/d3964f6048c1c8cc0517f6ad02db28bc.html

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1)①中 * * 党的正确领导;②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各项职能;③我国坚持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④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⑤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大力支持;⑥少数民族人民自力...

试题推荐
题型: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政木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准可范围内,置备武装。

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权利法案》

材料二

第一章天皇

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望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此宪法之条规行使之。天皇在帝国议会协赞下,行使立法权;裁可法律,命令公布与执行。召集帝国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众议院;统帅海陆军。宣战、讲和及缔结各种条约。

第二章臣民权利义务

日本臣民适合法律命令所规定之资格者,均得被任为文武官及就其他公务。

(臣民有服兵役、纳税义务,在法律范围内有居住、转移自由,不受逮捕、监禁、审问、处罚,不得侵入或搜索其住所,不能侵害其书信之秘密,不能侵害其所有权,于不妨碍安宁秩序及不违背其为臣民之义务限度内,有信教之自由。)

第三章帝国议会

帝国议会由贵族院众议院两院组成。贵族原由皇族、华族及敕任之议员组成。众议院以选举法所规定,由公选之议员组成。一切法律,须经帝国议会之协赞,两议院均非有其总议员三分之一以上之出席,不得开议及决议.两议院之议事,以过半数决定之;赞成或反对相等时,由议长决定。

第四章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

国务各大臣辅弼天皇以任其责,凡法律敕令及其有关国务之诏敕,须国务大巨之副署,枢密顾问,以枢密院官制所规定,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

——l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请回答:

根据材料指出英日近代形成的政治体制的各自特点。

查看答案
微信公众账号搜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