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厂利用乙厂“跳槽”职工非法获取的乙厂专有的“诺亚”口杯生产技术资料,试生产双层玻璃口杯成功,并进行批量生产。为了便于销售,该厂将自己生产的双层玻璃口杯贴上“诺亚”口杯注册商标,用“诺亚”口杯外包装包装好以后,以每只170元的价格销售。在销售中还打出虚假广告声称是乙厂正宗“诺亚”口杯,致使许多商家上当受骗,与其签订合同购买,供销给商家180余万元的冒牌口杯。由于甲厂的口杯质量低劣,不仅破坏了乙厂产品的信誉,直接造成150余万元经济损失,还使购买的商家商品大量积压,蒙受损失。甲厂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甲厂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虚假广告罪
B.甲厂构成只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对甲厂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对甲厂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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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