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1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予之定名

题型:综合题

题目: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1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予之定名‘中华民国’者,盖欲于革命之际,在破坏时则行军政,在建设时则行训政,所谓训政者,即训练清朝之遗民而成为民国之主人翁,以行此直接民权也。有训政为过渡时期,则人民无程度不足之忧也。”“除宪法上规定五权分立外,最要的就是县治,行使直接民权。”

——摘编自《孙中山全集》

材料二  1928年10月3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训政纲领》,内容包括:“依照 * * 建国大纲所定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 * * ,应训练国民逐渐行使,以立宪政之基础……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揽而执行之,以立宪政时期民选政府之基础。”

——摘编自《中华民国法规辑要》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与英美宪政思想的异同。(7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孙中山的训政思想与南京国民政府的“训政”。(8分)

答案:

(1)同:反对专制;主权在民;权力制衡。(3分)

异:英美为三权分立,孙中山主张“五权分立”(五权宪法);孙中山强调直接民权,分阶段实现宪政。(4分)

(2)孙中山训政思想的实质是主权在民,反映了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状况,其目标是实现直接民权;国民党长期施行“训政”,其实质是独裁统治,违背了孙中山的训政思想。(8分)

题目分析:

(1)该问考查比较、分析问题的能力。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与英美宪政思想都反对专制;强调主权在民;都主张实行权力的制衡。不同之处在于孙中山提出“五权分立”,取代西方的三权分立;主张“行使直接民权”, 分阶段实现宪政。

(2)孙中山的训政思想与南京国民政府的“训政”有着本质的区别:孙中山的训政思想强调主权在民;主张实行权力的制衡。南京国民政府的“训政”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揽而执行之”,其实质是实行独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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