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案情:《远足》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某名校大学生甲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报纸上发表的一

题型:问答题

题目:

案情:《远足》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某名校大学生甲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乙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乙,另一家国内文摘报《说学逗唱》转载了《远足》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远足》。乙发现后,认为《说学逗唱》报及《远足》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乙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 问题:

《远足》杂志社辩称,乙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远足》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乙,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甲付款即可。此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考点] 著作权的侵权及救济 不成立。《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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