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设乙在回家的路上碰到昔日的同学丙,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即将该电脑

题型:问答题

题目:

设乙在回家的路上碰到昔日的同学丙,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 B.丙届时末按约付款,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 C

解析:[考点]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此乃合同相对性原理的贯彻。依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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