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背景]某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计划已达成一致意见(图a)

题型:问答题

题目:

[背景]

某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计划已达成一致意见(图a)。合同规定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施工窝工时,窝工费按原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的60%计算。

E工序人工30人/天,吊车一台/天

F工序人工35人/天,搅拌机一台/天

G工序人工15人/天,卷扬机一台/天

H工序人工35人/天,搅拌机一台/天

工工序人工20人/天,无施工机械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事件:

1.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使E延误3天,G延误2天,H延误3天;

2.因施工机械故障使E延误2天,G延误2天;

3.因设计变更,使F延误3天;

4.因外部供电故障,使F延误1天,I延误l天。

根据双方商定,人工费定额为28元/日,E工序使用吊车台班费为240元/台班,F工序使用搅拌机台班费为70元/台班,G工序卷扬机台班费为55元/台班,H工序搅拌机台班费为70元/台班,间接费率为 16%,利润率为5%。根据上述约定乙方提出工期补偿17天和费用索赔18525.78元的要求。

(问题)

1.确定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关键线路和F、G、H工序的总时差。

2.乙方上述要求是否合理?

3.经甲方代表认定的索赔工期和费用补偿应为多少?

答案:

参考答案:

1.用标注法确定关键线路(见图b)

关键线路刀:

M—A—E—H—L—J—N

F工序TF=5,G工序TF=19,H工序TF=0。

2.乙方代表提出要求不合理。

3.事件1、3、4均属于甲方责任,事件2为乙方责任。F、G工序为非关键工序延误时间未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工期,故不进行工期补偿。E、H、I为关键工序,延误影响总工期。延误时间E工序补偿3天, H工序补偿3天,I工序补偿1天,共计补偿工期7天。

经济索赔:

(1)机械窝工费(闲置费):

E工作:3×240×60%=432(元)

F工作:(3+1)×70×60%=168(元)

G工作:2×55×60%=66(元)

H工作:3×70×60%=126(元)

合计:792(元)

(2)人工窝工费:

E工作:3×30×28×60%=1512(元)

F工作:4×35×28×60%=2352(元)

G工作:2×15×28×60%=504(元)

H工作:3×35×28×60%=1764(元)

I工作:1×20×28×60%=336(元)

合计:6468(元)

(3)因属暂时停工,间接费损失不予补偿。

(4)因属暂时停工,利润损失不予补偿。

结论:经济补偿合计792+6468=7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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