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设立在西部地区的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于1998年1月开业经营

题型:问答题

题目:

设立在西部地区的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于1998年1月开业经营,经营期为20年,当年获利。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 200万元,2005年,该企业的有关资料如下: (1)全年产品销售收入为10 000万元,销售成本为5 00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为1 200万元,销售费用为800万元,管理费用为600万元,财务费用为76万元。 (2)管理费用中,交际应酬费为60万元,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为40万元,为4名外方管理人员支付境外社会保险费10万元,为研制新产品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100万元,去年同期该笔费用的支出为60万元。 (3)财务费用中,支付境内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26万元(其中:向商业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8%;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120万元,年利率为15%;上述借款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支付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利息支出50万元。 (4)营业外收入30万元,为意外事故损失获得的保险公司赔款。 (5)投资收益为88万元,其中从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为2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1万元,国库券转让收入2万元,转让境内公司股票取得的转让收益15万元,获得境外分公司的分红收入5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15万元)。 (6)本年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国产设备一台,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2万元,安装调试费1万元。 (7)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2万元,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18万元,意外事故损失3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可以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1 500×5‰+8 500×3‰=33(万元) 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向外方管理人员支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由于新产品设计费比上年增长超过10%,所以允许多扣50万元 超支的境内借款利息不能在税前列支=120×(15%-8%)=8.4(万元) 支付给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利息50万元不能在税前列支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 000-5 000-1 200-800-[600-(60-33)-40-10]-50-(76 -8.4-50)+30+(88-20-1)-18-30=2 458.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 458.4×15%=368.76(万元) 2004年缴纳所得税=2 200×15%=330(万元) 2005年新增所得税=368.76-330=38.76(万元) 购买国产设备可抵税=40×40%=16万元,可以全额抵扣 2005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68.76-16=352.76(万元) 2005年实际应纳地方所得税=2458.4×3%=7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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