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李某系某市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其在处理交通事故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冒名领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李某系某市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其在处理交通事故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冒名领取、虚列支出事故押金等手段,侵吞事故押金款20.8万元;另外,还伪造事故调解书,以车辆保险人的名义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1.9万余元;李某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多次强行要求司机到李父开办的修理厂高价修车,在处理司机王某交通事故案时,其提出让王某到李父的修理厂修车,被王某拒绝后,即以收管理费的名义,向王某征收5000元现金。另外李某还先后三次将公安局扣押的摩托车上价值9000元的配件,以及肇事车上价值7500元的设备拆装到自己车上,占为已有。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有关辨认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特征

B.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进行辨认时,可以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

C.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不得少于5人

D.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辨认
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211条,选项A正确;据第212条,选项B错误,应为“应当”,而非“可以”;据第213条,选项CD说法正确,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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