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2006年7月,青藏铁路正式通车。你知道青藏公路是什么时候通到“世界屋脊”的吗

题型:选择题

题目:

2006年7月,青藏铁路正式通车。你知道青藏公路是什么时候通到“世界屋脊”的吗 [ ]

A.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B.大跃进时期

C. * * 时期

D.改革开放时期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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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E解析:左上季肋考虑脾脏受损,可能脾脏破裂,引起腹肌紧张,腹腔穿刺如为血性则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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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案情:段锋(1981年3月出生)于1997年8月与李琳(1980年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 199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撕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1998年5月27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 李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199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李要求段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撕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 县法院民庭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 法院决定于199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是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 问题: 请指出县法院在处理此案过程中,哪些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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