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三人对故意杀人犯罪供认不讳,因此A省B市人民法院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张某、李某死刑,高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判决宣告后,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张某、高某没有提出上诉。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二审法院将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共三人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李某、高某涉嫌杀人的事实清楚,但是对李某不应判处死刑,因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 请指出该案中的程序性错误。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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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