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某大学教授今年7月的收入情况如下:(1)工资收入980元;(2)学校发上半年奖金36

题型:问答题 计算题

题目:

某大学教授今年7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980元;

(2)学校发上半年奖金3600元;

(3)担任兼职律师取得收入80000元。从中捐给“希望工程” (教育)基金会40000元;

(4)取得稿酬所得3800元;

(5)出售自有自用6年的家庭唯一住房,扣除当初购买公房的价格和售房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后,取得净收入12万元。

要求:请按上述条件分项计算周教授7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答案:

参考答案:

(1)7月份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980-800)×5%=9(元)

(2)7月份所获上半年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15%-125=415(元)

(3)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未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②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纳税所得额=64000-64000×30%=44800(元) ③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4800×30%-2000=11440(元)

(4)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 =420(元) (5)出售自有自用6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净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试题推荐
微信公众账号搜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