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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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答案:CA去掉冒号;B"说"后的冒号为逗号;D"正确"后的问号为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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