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四) 2009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四)
2009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
(1)2008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9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08年6月,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丙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8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8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消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戊取得的债权发生在破产受前,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消

B.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同意,戊就可以主张抵消

C.戊是在破产受理后才取得该债权的,不得主张抵消

D.戊欠付甲公司的债务应当向管理人进行清偿

E.戊受让的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可以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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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1)收敛物引起的唾液中蛋白质的絮凝反映(2)干燥感是由于唾液腺停止了分泌(3)由于累加作用,收敛物固定在粘膜组织上,并使粘膜组织失水变硬,降低渗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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