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7年6月20日,甲、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清算人。甲、乙公司均未履行该买卖合同。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甲、乙公司均未履行的买卖合同,管理人应如何处理
(2)该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解除
(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给乙公司造成10万元的经济损失,该损失应如何处理
(4)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贷后,100万元的贷款应如何支付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是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该合同并说明理由。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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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